潍坊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第2种观点: 潍坊市失业金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潍坊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1、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还没有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每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一半去进行发放的;2、对于因为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也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也是按照保险金一半去发放;3、对于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按照20%的失业保险金去进行发放。潍坊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资料:1、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3、档案托管证明;4、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5、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6、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综上所述,潍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一共有四条。只有同时满足了这四条才能够享受到潍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领取期限: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最长为24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领取期限:缴费年限满一年至四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最长为24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2种观点: 一、失业金可以领多少个月1、失业金可以领多少个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失业人员失业前缴费时间满1年并且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般最长为12个月;(2)如果当事人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如果缴费时间超过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领取的条件和标准如下: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c、用人单位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三、失业金最高可以领几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四、失业保险相关惩罚1、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1种观点: 潍坊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1、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失业金的计算方式:1、基本计算公式:失业金的计算通常基于个人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平均工资和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工资基数影响:失业金的计算会考虑个人的工资基数,即过去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工资水平;3、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失业金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有关;4、缴费年限:个人的缴费年限也会影响失业金的计算,缴费时间越长,领取的失业金可能越多;5、政策调整: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调整失业金的计算标准。综上所述,潍坊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包括非自愿中断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种观点: 潍坊市失业金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潍坊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1、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还没有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每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一半去进行发放的;2、对于因为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也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也是按照保险金一半去发放;3、对于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按照20%的失业保险金去进行发放。潍坊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资料:1、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3、档案托管证明;4、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5、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6、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综上所述,潍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一共有四条。只有同时满足了这四条才能够享受到潍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标准各地有所不同,通常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进行确定。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