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易燃易爆品物品,是指在受热、摩擦、震动、遇潮、化学反应等情况下发生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化学物品。 食用油燃点一般大于120摄氏度,属于可燃物品,并不属于易燃易爆炸物品。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以下十大类:
1、爆炸品:如雷管、炸药、导火索、鞭炮、烟花、打大类:
1、爆炸品:如雷管、炸药、导火索、鞭炮、烟花、打火机等。
2、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等。
3、易燃固体:如硫黄、油布及其制品等。
4、压缩气体类:如打火机气体、液化气等。
5、易自燃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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